臺東林管處接獲民眾反映,於 107 年 9 月起至 11 月 10 日期間有登山商業隊伍於嘉明湖國家步道山屋住宿申請系統以提送多張 3 人住宿申請單方式,增加床位中籤機率,抽中取得床位後,再以更換名單的方式對外招攬客人。
為避免投機行為及兼顧公平性,自 10 月 22 日起 ( 以住宿日 10 月 22 日起算 ) 將取消抽中床位後可更換 2 名隊員的權限,僅保留向林管處提出領隊異動申請。
先前臺東林管處制定「嘉明湖國家步道山屋管理及住宿利用申請作業須知」為促進公共資源的公平利用,並為考量民眾登山健行行程修改之彈性與便民服務,而訂定第八條第四項 ( 四 ) 申請方式及規定,即申請單內可以彈性修改 2 名成員的異動。如今,因部分人士為提高中籤率而投機利用此一規定,影響公平性,也失去原本訂定人員可更換的彈性。
相關詳細規定內容或預定營位,請詳見臺東林管處嘉明湖步道網站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