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 2023 年初時做了一篇專題文章:「專訪/全台非法露營地佔9成!合法露營地怎麼挑?觀光局親自說分明」,時過 1 年半,台灣的露營場地合法化進度如何呢?
交通部觀光署與各地方政府皆相當努力地推動合法化,然而,推動過程並非一帆風順,民間業者與公部門之間在合法化程序上的摩擦也成為了焦點。
合法化進度一覽
根據交通部觀光署統計,全台共有 1,824 處露營場,截至 2024 年 11 月底的統計資料顯示,目前僅有 152 個露營場通過 2 階段核准,為合法經營狀態。交通部觀光署徐正誠科長表示:「截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各地方政府已受理 1,539 家露營場的申請,其中 542 家已通過第 1 階段的核准。這些核准的露營場還需根據建築法和水土保持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第 2 階段登記,方可正式合法經營。」
通過第 1 階段核准的比例大約 1/3,其餘未通過的原因主要包括設施未達標、地理位置不合規、或未能符合環境敏感地區的要求。
至於針對非法露營場的稽查,各地方政府也同步如火如荼進行中,尤其是針對「位於環境敏感區域的非法露營場」,已經進行了一系列的稽查和整改措施。截止到 2023 年 11 月底,各地方政府已經協助 82 家不符合法規的露營場退場,同時還有 53 家露營場在列管中。接下來將持續加強稽查力度,保證露營場的合法運營,確保遊客的安全。
持續溝通、協助合法化
有關業者的申請數量,觀光署表示,截至目前的申請數量達到了預期,並且提供了多項輔導措施來幫助業者完成申請流程。自 2022 年 7 月以來,交通部觀光署已經舉辦了 45 場座談會,並針對露營場法規及申請流程製作了各類指引文件,協助業者快速了解並順利申請。不過,業者對於申請的順利度存在不同反應,部分業者仍然反映申請流程繁瑣,對於未來的合法化進程持保留態度。
過去一年多,交通部觀光署也透過多場座談會和法規宣導活動,持續與業者溝通。徐正誠科長指出:「截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已有 1,539 家業者提出第 1 階段申請,這顯示出座談會與溝通活動對於提高業者的參與度起到了積極作用。這些座談會不僅讓業者對法規有更清楚的認識,也讓他們了解如何改進設施,進一步提高合法化通過的機會。」
此外,交通部觀光署也督導地方政府成立單一窗口受理露營場申請,盡量降低業者申請過程的複雜度,並輔導 11 個縣市成立露營場聯合輔導及審查小組,及協助 11 個地方政府成立輔導團隊協助民眾申請。
交通部觀光署表示將持續檢討露營場的管理要點,並根據實際運行情況進行修正。觀光署指出,自露營場管理要點在 2022 年訂定以來,已經進行過三次修訂,未來將持續根據業界需求與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滾動式調整。另外,針對含有餐廳等設施且符合休閒農場設置規定之露營場,觀光署將轉請農業部,依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積極輔導申請設置休閒農場,提昇農地農用成果。
交通部觀光署再次強調,對於無法合法化的露營場,尤其是位於環境敏感區域的露營場,將透過更強力的稽查與裁罰,確保其依法退場。
業者有話要說
經我們採訪了幾家露營場業者,發現其實大多數業者都期待能合法化,不過在申請過程中面臨了各種困難。以下是他們提出的疑問,並由觀光署親自回覆:
業者 A:本身露營場不在農牧林業用地,想申請也沒辦法。
觀光署:土地使用須符合各該相關土地使用管制法令之規定,倘非屬得設置露營場之土地,建議該等土地應從事符合用地限制之使用。
業者 B:露營場面積超過 1 公頃,這部分有辦法放寬規定嗎?
觀光署:面積超過 1 公頃之露營場,可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及相關法令申請用地變更編定為遊憩用地,或循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申請設置休閒農場。
業者 C:露營場位在都市計畫區內,是不是沒有合法化的可能?
觀光署:都市計畫範圍內設置露營場之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係依「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 (非六都者需按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及轄內各都市計畫區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規定辦理,建議就個案洽詢各地方政府都市計畫單位。
業者 D:露營場地目混合的情況下,怎麼申請?
觀光署:露營場申請範圍內如有各類型用地,仍可以露營場管理要點申請登記,惟各用地尚需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九條 (開發強度) 及相關法規 (水土保持法、建築法、環境保護法…等) 相關規定申請設置。
業者 E:萬一申請沒過,設施被拆,怎麼辦?
觀光署:設施已超過現行法規允設規模之露營場,建議循用地變更方式變更為其它可容許較大使用強度之地用別或以休閒農場方式設置露營設施,以保全已投入成本興建之設施。
業者 F:申請曠日廢時,還要多花很多錢,有沒有更簡便的申請做法?
觀光署:為保障遊客安全,露營場設置涉及農業、地政、水保、建管、原住民、環保、消防等多項法令與機關權責,因此露營場設置申請之所需規費及相關技師簽證書圖文皆屬必要,需依相關規定辦理。
為減輕申請負擔,露營場土地許可階段 (第一階段) 並未強制要求檢附相關技師簽證文件,且本署已研擬露營場土地許可使用申請書暨計畫書 (範本) 並刊載於露營資訊平台,民眾可自行下載文件並快速套用格式製作土地許可申請書,簡政便民並可降低申請合法所需費用。
業者 G:被退件很多次,還要跑不同窗口,就不能有單一窗口辦理嗎?
觀光署:露營場申請案目前皆由各縣市之觀光單位 (單一窗口) 受理申請收件,各縣市單一窗口請參閱本署露營資訊平台提供之聯繫窗口: https://admin.taiwan.net.tw/businessinfo/FilePage?a=305
合法路迢迢,仍需公私部門齊努力
全台露營場的合法化進程,是觀光署與地方政府、各業者協力努力的結果,但在推進過程中,也需要更多的業者配合與公部門的有效溝通。另外,申請的繁雜程度也會關係到業者主動申請的積極性;以及眾多超過 1 公頃面積的露營場,如何順利讓業者願意轉向申請變更為遊憩用地,或是申請設置休閒農場,對觀光署與地方政府來說都是一大挑戰。
至於那些位於環境敏感區的非法露營場,接下來要更積極配合退場,否則不僅將面臨裁罰,同時也是置遊客性命於險境。當然,政府也要有完善的配套措施協助退場,避免對其生計造成太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