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年底,一則來自馬來西亞的不幸消息震驚了許多人,新聞標題寫到:「大馬無照露營地發生土石流 遊客睡夢中遭掩埋逾30人死亡失蹤」。
反觀國內,山區露營場一間一間開,這些露營場,都是合法的嗎?他們所處的環境,是否安全?
根據交通部觀光局的統計,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為止,全台共有 1819 家露營場,然而合法設立的僅有 190 間,也就是有多達 90% 的露營場,通通都是違法設立。不僅如此,還有 8.3% 的露營地位於環境敏感區,讓民眾的人身安全暴露於高風險當中。
占比如此高的違法露營場,為何能營業至今?是合法化太困難,還是有其他原因?消費者該如何選擇合法露營場?這些種種疑問,我們特別請來交通部觀光局技術組徐正誠科長、高聖傑工程司替大家一一解答。
非法露營場無法可管?
相信大家都有一樣的疑問,為何非法露營場如此之多,卻依舊可以繼續營運?難道這麼久的時間以來,都沒有人管嗎?
其實並非如此,「在 2022 年 7 月 20 日以前,相關業者即可依據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設置登記合法露營場,惟在非都市土地面積未達 1 公頃以下之農牧及林業用地部分因涉國土保安及農委會農地農用、林地林用原則,並未開放申設露營場,惟前述違規使用之土地仍可受中央相關機關主管法規管理。」徐科長解釋。
而合法化的困難之處,其中也需考量露營場的管理及設置,橫跨了相當多的範疇,如建物建置、水土保持、環境保護等等。牽涉的法令相當多,包含了《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森林法》、《國有財產法》、《區域計畫法》、《農業發展條例》、《水土保持法》、《建築法》等等。而這些法令的主管機關更包含了農委會 (掌管農業用地、林業用地等等)、營建署 (掌管國家森林公園等等) 等其他機關。所以光是一個非法露營場,可能就涉及違反了多項法令。
近幾年露營人口大幅成長,山區的露營場也一家接著一家開,知名的露營場,甚至得提前數月預定才有營位。但這些頗負盛名的露營場,幾乎都違反了至少一條法令,屬於非法露營場。內政部有鑑於非法亂象愈來愈嚴重,終於在 2022 年 7 月 20 日通過修法,放寬《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強調「在低度利用並兼顧山林保育前提下,有條件放寬農牧及林業用地可以設置露營場。」
交通部觀光局亦於同日頒布了《露營場管理要點》,在土地容許使用規定放寬之下,補足了露營場管理規範,讓業者有法可循辦理露營場申請登記作業,同時也保障消費者的權益與安全。
露營場可以蓋在哪裡?
前面提到,露營場到處蓋,不僅山上到處都是,就連平地也有可供露營的露營場。那麼,到底露營場可以蓋在哪?
現行的露營場,主要分布於下列管轄機關的管轄範疇內:
- 面積未達 1 公頃農牧、林業用地露營場
- 退輔會農場裡的露營場
- 農委會休閒農場裡的露營場
- 國家風景區遊憩用地的露營場
事實上,土地位在哪個機關的管轄範圍內,業者就跟哪個機關進行申請露營場的設置即可。但農牧、林業用地從前僅可以休閒農場方式設置露營場,並無相關法源供業者單純設置露營場,所以才導致多數農地及林地的露營場都是非法設置的狀態。
如今放寬了《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未來面積未達 1 公頃的小型露營場,在「農牧用地」可以有條件設置營位設施、衛生設施及管理室 (但三者合計面積不得超過總基地面積的 10% 且不得超過 660 平方公尺);「林業用地」可以設置營位設施及衛生設施,但不得設置管理室 (此為考量山林保育原則)。此外,露營場不得設置於土石流潛勢溪流、水庫蓄水範圍等 19 類環境敏感地區。
至於為何是 1 公頃?因為面積達 1 公頃以上農牧用地,可循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規定申請附設露營設施。此外公部門統計出來的結果發現,全台露營場約有 70% 屬於 1 公頃以下的小型露營場。
▲針對面積未達 1 公頃的小型露營場,有營位、衛生設施等面積規定與限制,業者需要依法設置。
非法露營場有機會合法化嗎?
大家應該很關心,既然法令已經頒布,是否那些熱門露營場接下來都要關門大吉了?交通部觀光局技術組徐正誠科長表示:「這並非我們的目的。我們的目的是希望所有業者都能朝向合法化邁進,所以請業者趕緊依法提出申請,加快合法化速度。」
為了降低非法露營場比例,觀光局自去年 7 月《露營場管理要點》頒布後,先後祭出三項策略:
- 針對不得設置於 19 類環境敏感地區的露營場,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加強取締,以維護環境生態、保護人身安全。
- 透過成立「中央機關露營管理協調聯合督導小組」,並針對重點縣市進行督導相關地方局處稽查作業,促使業者提交申請。
- 積極舉辦說明會讓業者、地方承辦人員更清楚申請作業流程及內容,包含 2022 年辦理 22 場地方說明會、參加 12 場原鄉說明會、與重點縣市政府開會等等。同時 2023 年 2 月底前還會再辦理北、中、南、東 4 場次露營場輔導座談會。
然而,儘管觀光局卯足全力進行宣導,提交申請的業者數量卻少得可憐。根據統計,截至 2022 年底為止,僅有 26 家露營場經營業者提出申請書。到今年 1 月底為止,僅有 4 家通過審查。徐科長回應:「今年會再更努力督導地方稽查業務、舉辦座談會及宣導,期待業者趕快提出申請。」
▲2023 年 2 月舉辦的中部、南部露營場輔導座談會。
是什麼原因讓業者不積極合法化?
觀光局前前後後辦了數十場說明會,也請縣市政府加強宣導,但為何提交申請書的家數還是不多?最大問題可能出在:農變回饋金。
根據《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第二條規定:「農業用地於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屬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依本辦法繳交回饋金。」所謂下列情形,就包含了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林業用地變更編定為其他使用地類別。
白話來說,就是本來拿來種田、養牛、造林的地,如今改作為露營場,必須繳納一筆費用給政府。如果說這筆費用低廉,那也算了,但現實並非如此。徐科長依據觀光局 2022 年舉辦地方說明會蒐集意見提出說明:「許多地方政府轉達業者反映申請設置露營場必須繳納農變回饋金,且金額龐大,可能高達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對業者來說是非常大的負擔。」
礙於農變回饋金的規定屬農委會管,觀光局積極與農委會進行協商,透過農變回饋金核算面積得調整,減少業者的負擔。畢竟《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農牧用地僅能設置 10% 的露營場,若農變回饋金把其他不能設置露營設施的面積也納入計算,恐有不公。所幸協商過後,農委會同意修改面積核定標準。「雖說如此,還是有不少業者跟觀光局抱怨,不希望繳納農變回饋金。」
此外,有些已經經營的相當成功的大型露營場,對於合法化更是興致缺缺。相關業者反映,《露營場管理要點》能允許的衛浴設施不敷實際使用,他們擔心可能造成客人不滿,甚至被迫降低容客數。
對於業者擔心營業受影響,觀光局表示,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放寬容許使用,即是開了一條合法的途徑供業者申請,後續將持續觀察業者申請情形及露營場經營管理狀況後,再適時邀請相關中央機關研商滾動檢討。
消費者如何選擇露營場?
非法露營場,雖然不見得都是處於環境敏感地區,但觀光局仍請遊客前往合法露營場從事露營活動。徐科長建議:「出發前可以先到交通部觀光局觀光資訊網露營場查詢專區,搜尋想去的露營場是否合法。若發現搜尋不到該露營場,表示該露營場尚未合法,不建議前往。」
至於非法露營場的資訊,雖然目前還可於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網露營區查詢專區查找,但徐科長表示,相關資料係供行政機關執行露營場業務參考使用。此外,觀光局露營場資訊網站未來將會規劃改版,不僅可以更便利查找合法露營場,同時也將界接中央氣象局的氣象資料,同步顯示露營區所在區位的天氣,以及是否有發布豪雨特報、土石流警戒等相關資訊。
徐科長再次強調,合法露營場受到相關法規規範,且依法規設置消防或相關安全設施,民眾應慎重選擇合法露營場從事露營活動。
▲露營活動盛行,合法露營場可以給予旅客更多保障。照片僅示意,照片來源:GeorgeC_tw。
露營場設置牽涉許多機關管轄業務,從文中大家應該可以看到,雖然農牧、林業用地的露營場申請登記作業由觀光局主管,但這些露營場卻多屬於農委會管理的土地上。且涉及土地管理、建築、水土保持、環保、污水處理等多種法規,觀光局必須會同各中央機關意見才能訂定出縝密的規範,並解答業者的疑惑與協助排除困難。這過程不難想見觀光局必須耗費大量心力,著實辛苦。
至於露營場由觀光局管理是否恰當?台灣是否該有專責局處負責戶外活動,包含露營的相關法規制定、管理規定?這些問題,值得我們好好深思。也期待未來露營場規範更加完備,且業者都能積極合法化,給消費者一個安全無虞的露營空間。
照片提供/交通部觀光局
封面照片/GeorgeC_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