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圖的是一個放鬆、紓壓、運動的過程,但如果因為登山而受罰,那可就太不值得了。
台灣目前共有五個縣市(苗栗縣、台中市、南投縣、花蓮縣、屏東縣),祭出《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為的是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以及避免浪費公共資源。相信很多人不知道爬山也可能觸法,因此我們特別將五個縣市的《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整理出大家可能忽略的條文,以白話文的方式帶大家認識各縣市的登山規定。大家要知法守法,爬山才能爬得盡興喔!
1️⃣ 不按規定進入管制山域最高罰 3 萬!還可能被關!
大家都愛去秘境、走沒人走過的路線,但要小心進入管制山域有限制喔!
何謂管制山域呢?各縣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基本上將管制山域分成:
- 一般管制山域:指須申請入山許可,且經本府公告之山域步道或山地經常管制區域。
- 特殊管制山域:指須申請國家公園入園許可,且經本府公告之山域。
一但進入了管制山域但不依提交計畫而任意變更路線與登山範圍,將處以「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如果隨意進入未開放的山域步道,或是自行開闢路徑,同樣也會處以「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也不要以為花錢就可以消災,根據《國家安全法》第五條規定:「為確保海防及軍事設施安全,並維護山地治安,得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指定海岸、山地或重要軍事設施地區,劃為管制區,並公告之。」且「人民入出前項管制區,應向該管機關申請許可。」如果未經許可進入第五條規定的管制區, (即所謂「爬黑山」) 經通知離去而不從者,處 6 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不僅如此,《國家公園法》、《自然保護區設置管理辦法》、《文化資產保存法》也都有針對特定區域進行管制,如果沒有先申請就進入,或是不依規定行動,最高可罰 15 萬元喔!
2️⃣ 進入管制山域登山未帶這些裝備最高罰 15,000 元!
到管制山域登山可不能兩手空空,或是背個輕便背包就上去,否則會被罰錢喔!
各縣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皆有規定進入管制山域從事登山活動,應該要攜帶以下裝備:
- 具有定位功能之器材。
- 可供緊急連絡之通信設備及足夠之電源供應器。
在管制山域登山被警方攔查,發現你沒帶規定的裝備,就可能被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如果被攔查還拒絕配合,就會再被加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帶了手機也別忘記先載好離線地圖,以及準備一顆充飽電的行動電源阿!
3️⃣ 在管制山域登山沒領隊帶領最高罰 5 萬!
現在有很多人會自組隊登山,但其實在有頒布《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的縣市管制山域登山,必須要有領隊帶領喔!
以《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規定為例:
登山活動範圍涉及特殊管制山域者,應由領隊帶領之,並依登山路線難易度,由領隊為本人及隊員辦理登山綜合保險,最低保險金額由本府另行公告。
前項領隊應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並領有基本救命術證書或初級救護技術員證照。
領隊應依登山計畫帶領隊員從事登山活動,嚴禁隊員脫隊獨行。隊員發生意外事故致危及生命安全者,領隊應執行緊急救護並負起照顧之責。
如果違反這項規定,領隊或隊員都可能被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4️⃣ 要你別去你還去,最高罰 5 萬元!
大家都知道天氣不好不要爬山,但若是中央氣象局已經發布海上颱風警報,且當地政府也已公告禁止進入山域活動,你還是硬要去的話,就會被罰錢!
登山活動範圍涉及特殊管制山域者,於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颱風警報後,本府得公告禁止進入,並以書面傳真或電話通知許可入山或入園機關,採取緊急管制措施。
前項公告禁止期間,不得進入特殊管制山域,已進入者應於接獲通知後立即撤離。
如果當地政府已經公告禁止進入特殊管制山域,而你還是進去了;或是你已經在山裡,卻沒立刻撤離 (在生命安全無虞下),就可能被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無論是否為管制山域,只要發布海上颱風警報,就不應該從事登山活動。
5️⃣ 這幾個縣市登山沒保險,最高罰 5 萬元!
什麼,登山要保險?對於登山需不需要保險,我們有做了一篇文章跟大家說明,包含了如何選擇適用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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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頒布《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的五個縣市:苗栗、台中、花蓮、南投、屏東,皆規定進入管制山域必須投保登山險,甚至還有最低保額的限制,出發前務必留意有無投保合適的保險與保額。若未依規定投保,則可處領隊或隊員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請謹記,下次要進入管制山域登山,必須要先了解當地《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喔!以下是各縣市的《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連結: